今天是:

关于确定2021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名单的通知

发布者:徐怡然发布时间:2021-09-30浏览次数:1121

校内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1 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浙教办函 [2021] 131号)文件精神,我校认真组织开展了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的申报和评选工作。

经自由申报、评选、公示,学校确定《面向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的地方叙事图书出版与传播研究》等23个科研项目为2021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报省教育厅备案,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立项科研项目下达后,由学校和项目负责人双方填写《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确认书》(一式2份,项目负责人和社会科学部或科学技术部各1份),确认2021年一般科研项目立项情况。

二、项目完成后需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先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上根据要求申请结题,填写上传《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并将纸质结题材料提交社会科学部或科学技术部。

 三、项目结题依据为《申请书》预期成果形式中列明的内容。结题时,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应有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其余研究成果第一署名人不是项目负责人的,应为课题组成员),或提交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产生的有关成果,均应标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资助项目(项目编号)。未标注或标注错误的,不作为项目结题依据。

   请项目所在各部门加强管理,督促各项目负责人认真执行,并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保质保量完成研究任务。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2021年高校科研项目汇总表.pdf

 

      浙江工商大学 科学技术部 社会科学部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