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浙江省科技厅《关于组织推荐农业科技重大标志性成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围绕国家和我省“十四五”规划的重大战略布局,面向重大创新平台与战略科技力量,聚焦十大标志性产业链和未来产业发展,重点围绕三大科创高地、碳达峰碳中和、海洋强省、科技强农等农业领域的标志性成果。坚持“三个突出”:一是突出原创性。实现原始创新突破,取得重大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原理性主导技术等。二是突出引领性。成功解决引领产业发展、培育未来产业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前沿技术,达到国际国内一流水平。三是突出战略性。成果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实现进口替代、填补空白,有效降低技术对外依存度,增强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带动产业整体能级提升。
二、推荐内容。一是推荐农业领域重大标志性成果。请提交《入库成果汇总表(含提名建议)》、《入库成果信息登记表》(由被推荐单位填写、盖章)(附件2、3)。二是推荐农业领域省科学技术一等奖候选成果。在推荐入库成果的基础上,将择优推荐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候选成果,除了提交附件2、3,还需提交提名书主件(范本见附件4,由被推荐单位填写、无需盖章)。三是推荐农业领域浙江科技大奖候选者。需提交《2021年度浙江科技大奖推荐表》(附件1)。
三、入库标准。厅成果处将组织高层次专家对推荐遴选的候选科技成果进行论证,择优纳入重大标志性成果库。入库标准:一是由省级以上科技项目(规划、计划、基金)凝练而成。二是主要技术内容原则上应达到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水平,并符合《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关于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的评价标准。
请各有关学院于2月15日前将审核后的推荐材料汇总(排序)后,电子版(PDF与Word格式)报科技部。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部,联系人:胡玉和,联系电话:617940,邮箱:yhh@zjgsu.edu.cn。
附件:1.2021年度浙江科技大奖推荐表
2.入库成果汇总表
3.入库成果信息登记表
4.浙江省自然科学奖提名书、浙江省技术发明奖提名书、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
附件【附件.doc】
校科技部
202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