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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现代食品安全与营养协同创新中心 2021年度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发布者:虞姣姣发布时间:2021-06-23浏览次数:442

为进一步发挥现代食品安全与营养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食品营养中心)服务我国十四五发展战略的作用,对食品营养中心内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协同性等科研潜力的青年教师及团队进行重点资助。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浙商大科〔2020161号)的相关规定,现启动基本科研业务经费专项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研究宗旨及方向

围绕实现精准营养、食品智造的发展目标,食品营养中心重点开展消费嗜好及味觉摄食调控、食品仿生消化、食品微结构与载体功能等食品消化道生物学研究,设计和调控食品加工工艺,面向前沿为食品产业升级提供基础性的科技支撑。

二、      申报要求

(一)申请者条件

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女性43岁),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其中,重点和重大课题的申请人应为已主持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重点/重大项目的青年教师或引进人才。

(二)申报注意事项

1)已获得学校其他专项经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包括学校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原则上不再申报本专项。

2)主要研究内容不能与已获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及校内其他资助项目重复。

三、 项目类别及成果形式

(一)项目类别

项目分为青年项目(2项)、重点项目(3项)、重大项目(2项)三类,符合食品营养中心主旨研究方向的予以优先资助(选题指南参见附件1)。

(二)成果形式

项目研究成果等级和数量参考161号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成果形式包括论文、专著、专利、获批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科研成果转化等,成果内容须与研究选题相关。

四、研究期限、资助经费标准

(一)研究周期为三年,研究期限自项目批准立项之日起。

(二)资助经费:青年项目5/项、重点项目10/3项、重大项目15/项。

(三)经费拨付:青年项目一次性拨付;重点和重大项目的经费,立项时拨付50%,第二年末进行项目执行评估,评估合格拨付25%,结题考核合格后拨付25%

五、成果标注要求

(一)论文须署名单位浙江工商大学现代食品安全与营养协同创新中心,并标注获得“浙江省属高校基本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二)著作务必在封面或单独扉页,明确标注中心徽章和浙江工商大学现代食品安全与营养协同创新中心成果字样,标注获得“浙江省属高校基本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六、材料报送要求

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于2021630日前交至食品营养中心407办公室(教工路校区西苑1号实验楼),电子版发送到邮箱:ke.lijing@qq.com

联系人:柯李晶,13757105176(短号665176

附件1 选题方向指南.docx

浙江工商大学现代食品安全与营养协同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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