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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征集2023—2024年农业农村部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项目需求的通知

发布者:李颐宁发布时间:2022-10-20浏览次数:505


“三农九方”协作单位,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农业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农业技术创新、集成与示范推广,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的通知》要求,现就征集20232024年农业农村部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项目需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232024年农业农村部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项目立足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突出农业高品质绿色发展要求,重点围绕粮油、蔬菜、食用菌、花卉、畜牧等5个产业征集。

二、项目要求

(一)实施主体。重点面向“三农九方”协作单位、省市县产业科研院所和农技推广部门。项目须明确主项目主持单位和子项目承担单位,主项目主持单位原则上以农技推广部门为主,子项目承担单位以科研院所和农技推广部门为主。

(二)实施内容。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协同推进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与转化应用,重点聚焦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难题和瓶颈问题,围绕产前、产中和产后各个环节,开展从育种到栽培、植保、设施机械、加工、销售等全链条的技术组装集成、熟化配套、培训指导和示范展示推广。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

(三)资金安排。每个产业根据全产业链需要重点设计4个左右主项目,每个主项目根据试验推广环节,有针对地设计子项目,子项目资金一般按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进行设计安排。主要用于技术研究与集成创新示范推广所需的材料、交通、人工等支出。

三、有关要求

各相关产业团队组织“三农九方”协作单位、省市县科研院校、地方产业团队及推广部门,建立由农技推广机构领衔的协同攻关推广组,根据产业发展技术需求,聚焦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难题和瓶颈问题,确定产业实施项目,细化责任和任务,落实各环节专家,认真填写《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项目申报简表》(见附件6),并加盖项目主持单位公章和子项目承担单位公章,于1025日前分别报送省农技推广中心和省畜牧总站,同时通过浙政钉发送电子稿,并通过“浙农技”数字化应用申报。

 

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联系人

粮油项目联系人:怀燕,电话:0571-86757919

蔬菜项目联系人:胡美华,电话:0571-86757915

食用菌项目联系人:宗亭轩,电话:0571-86852249

花卉项目联系人:徐丹彬,电话:0571-86757279

畜牧项目联系人:李奎,电话:0571-85460599

“浙农技”联系人:张林,电话:0571-86757912

 

附件:附件1:浙江省粮油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项目.docx

   附件2:浙江省蔬菜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项目.docx

   附件3:浙江省食用菌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项目.docx

   附件4:浙江省花卉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项目.docx

   附件5:浙江省畜牧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项目.docx

   附件6: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项目申报简表(××产业).docx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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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申报时间安排:

1、各相关学院请于10231000前统计并汇总申报意向,并告知校科技部。

2、请1024日在“浙农技”数字化应用填报相关申报信息。(浙农技相关系统将于1024日上线,届时会发送操作指南)

3、《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项目申报简表》请10242000前传至校科技部联络人邮箱273017495@qq.com

校内联系人:李颐宁 151517176818 /558866 / 28875793